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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將至,這樣獎勵,孩子復習更有動力
2020-01-12 | 文章來源:雙流教育 | 分享到:
“抓緊好好復習,等期末考好了就獎勵你.”
“如果你這次考了前三名,寒假就帶你出去?!?/span>
你是不是又開始用這些話來督促孩子期末復習了?
家長在激勵孩子主動學習這件事上總是費勁了心思,但是效果卻不一定好.
今天想好好和家長們聊一聊:同樣是獎勵孩子,為何在不同的孩子身上,效果卻截然不同.
獎勵并不是賄賂
有些家長擔心,獎勵可能降低孩子對事情本身的興趣.
然而在諸多研究之后,研究者發(fā)現:如果無論孩子表現如何都給獎勵,獎勵就會削弱孩子的興趣;但如果獎勵與表現好壞有關的話,會讓孩子更加喜歡這個任務,因此獎勵是可以提高孩子內在的興趣的.
然而,在這個過程中,卻有不少家長把“賄賂”當成了“獎勵”來使用.
都是父母給孩子某些東西,以改變或修正孩子的行為,賄賂和獎勵似乎難以區(qū)分.但本質上賄賂和獎勵絕不相同.
什么是賄賂?往往是被折磨得“仿佛身體被掏空”的父母許諾孩子,如果他們好好表現就答應他們的要求.
“絕望”的父母用賄賂換取對孩子的掌控.這會讓年幼的孩子認為,自己表現不好的時候,卻會得到某個獎勵.
而“獎勵”針對的是孩子的正面行為,對孩子來說,這是一種驚喜.“獎勵”或者“正向強化”是教導孩子表現得體的最好策略.獎勵孩子的正確行為,比懲罰他們的不當行為更可取.
賄賂針對的是孩子的消極行為,而獎勵卻是用來鼓勵孩子的正面行為.
獎勵是一門學問
如果一定要給“獎勵對孩子有沒有用”這個問題一個答案,答案是肯定的.
心理學家斯金納曾經通過不斷的實驗,提出了“操作性條件發(fā)射理論”.也就是說,正向強化或獎勵是在動物或人類身上獲得期望行為的最優(yōu)手段.
最關鍵的是,你通過怎樣的方式給孩子獎勵.
用什么激勵是后話,關鍵在于“馬上就給”
所以很多家長常常現在就開始對孩子說:“等你這次期末考試考了第一名,寒假我們就去旅游”“如果你表現好,明年生日我就給你買游戲機”……
可是這些較為長遠的承諾對孩子卻沒有太大作用.
換句話說,只有把獎勵放在孩子面前,提高當前學習的誘因,孩子才會優(yōu)先選擇當下努力.
考高分就給獎勵!這種承諾事倍功半
給大家介紹一個哈佛大學弗萊爾教授曾做過的實驗:
把來自250所小學二年級到中學三年級的大約36000名學生分為兩組,做對比研究.
第一組的孩子,獲得了“產出獎勵”,比如考高分、比賽獲得第一名等等才能得到獎勵.另一組孩子,獲得了“投入獎勵”,比如讀完一本書、按時上學、認真做題,就能得到獎勵.
雖然孩子們都愿意為之努力,但是讀書給于獎勵的孩子在成績上會有顯著的提升.而考高分才給獎勵的學生,成績卻完全沒有提高.
其中的關鍵在于,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,對于一個孩子來說行動是非常明確的,只要你看書,只要你做題你就能獲得獎勵.
相反,考高分給獎勵,卻沒有告訴孩子怎么樣做的方法.雖然孩子也充滿干勁,但他不知道怎樣做,無從下手.
弗萊爾教授在實驗后進行調查問卷,采訪了“考高分得獎勵”小組的學生,發(fā)現幾乎所有孩子對學習的態(tài)度,都變成了“我要仔細讀題”“我要認真檢查”等圍繞著考試技巧來進行的反思,而沒有“思考不懂的問題要向老師提問”“上課要認真聽講”“多閱讀”等提升成績的根本原因.
所以,如果你真的想提高孩子的學習動力,對孩子說“期末考高分就給你獎勵”還不如說“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”.
這也意味著,獎勵孩子學習后的結果,不如獎勵他們的投入.另外,獎勵的目標參考應該是越具體越好.
讓孩子參與獎勵
對于孩子們來說,獎勵的有效性也取決于獎勵的東西是否能滿足他們.
所以,父母在設立獎勵計劃時,不如多讓孩子參與進獎勵計劃的制定中.
到底能不能用金錢獎勵孩子?
這是一個讓許多家長疑惑的問題.首先想說的是,獎勵的形式有很多種:玩游戲的時間、一次旅行、帶朋友來家里吃飯……其實都可以作為獎勵的形式.
但是對于初中、高中以上的孩子來說,金錢的效果可能更好.
最后,幫家長們總結下獎勵在什么情況下,可以達到最強效果.如果你在期末前,將這三個條件配合起來,就不用再憂心孩子沒有動力復習啦!
旅游景點城市分割線
采用具體、物質性的獎勵品,而非只是給他們抽象的贊美而已;
采用孩子最喜歡、最在意的獎品,而非他可有可無的獎品;
和孩子事前訂立合同,并讓他們參與進來,其形式大致如下:“你如果??我就??”例如:“你如果寫完這十題數學,我就給你看電視一小時”“你如果練完這三首鋼琴曲各二十遍,我就送你一本漫畫”.
最最重要的是,
一定要兌現承諾.
“如果你這次考了前三名,寒假就帶你出去?!?/span>
你是不是又開始用這些話來督促孩子期末復習了?
家長在激勵孩子主動學習這件事上總是費勁了心思,但是效果卻不一定好.
今天想好好和家長們聊一聊:同樣是獎勵孩子,為何在不同的孩子身上,效果卻截然不同.
獎勵并不是賄賂
有些家長擔心,獎勵可能降低孩子對事情本身的興趣.
然而在諸多研究之后,研究者發(fā)現:如果無論孩子表現如何都給獎勵,獎勵就會削弱孩子的興趣;但如果獎勵與表現好壞有關的話,會讓孩子更加喜歡這個任務,因此獎勵是可以提高孩子內在的興趣的.
然而,在這個過程中,卻有不少家長把“賄賂”當成了“獎勵”來使用.
都是父母給孩子某些東西,以改變或修正孩子的行為,賄賂和獎勵似乎難以區(qū)分.但本質上賄賂和獎勵絕不相同.
什么是賄賂?往往是被折磨得“仿佛身體被掏空”的父母許諾孩子,如果他們好好表現就答應他們的要求.
“絕望”的父母用賄賂換取對孩子的掌控.這會讓年幼的孩子認為,自己表現不好的時候,卻會得到某個獎勵.
而“獎勵”針對的是孩子的正面行為,對孩子來說,這是一種驚喜.“獎勵”或者“正向強化”是教導孩子表現得體的最好策略.獎勵孩子的正確行為,比懲罰他們的不當行為更可取.
賄賂針對的是孩子的消極行為,而獎勵卻是用來鼓勵孩子的正面行為.
獎勵是一門學問
如果一定要給“獎勵對孩子有沒有用”這個問題一個答案,答案是肯定的.
心理學家斯金納曾經通過不斷的實驗,提出了“操作性條件發(fā)射理論”.也就是說,正向強化或獎勵是在動物或人類身上獲得期望行為的最優(yōu)手段.
最關鍵的是,你通過怎樣的方式給孩子獎勵.
用什么激勵是后話,關鍵在于“馬上就給”
所以很多家長常常現在就開始對孩子說:“等你這次期末考試考了第一名,寒假我們就去旅游”“如果你表現好,明年生日我就給你買游戲機”……
可是這些較為長遠的承諾對孩子卻沒有太大作用.
換句話說,只有把獎勵放在孩子面前,提高當前學習的誘因,孩子才會優(yōu)先選擇當下努力.
考高分就給獎勵!這種承諾事倍功半
給大家介紹一個哈佛大學弗萊爾教授曾做過的實驗:
把來自250所小學二年級到中學三年級的大約36000名學生分為兩組,做對比研究.
第一組的孩子,獲得了“產出獎勵”,比如考高分、比賽獲得第一名等等才能得到獎勵.另一組孩子,獲得了“投入獎勵”,比如讀完一本書、按時上學、認真做題,就能得到獎勵.
雖然孩子們都愿意為之努力,但是讀書給于獎勵的孩子在成績上會有顯著的提升.而考高分才給獎勵的學生,成績卻完全沒有提高.
其中的關鍵在于,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,對于一個孩子來說行動是非常明確的,只要你看書,只要你做題你就能獲得獎勵.
相反,考高分給獎勵,卻沒有告訴孩子怎么樣做的方法.雖然孩子也充滿干勁,但他不知道怎樣做,無從下手.
弗萊爾教授在實驗后進行調查問卷,采訪了“考高分得獎勵”小組的學生,發(fā)現幾乎所有孩子對學習的態(tài)度,都變成了“我要仔細讀題”“我要認真檢查”等圍繞著考試技巧來進行的反思,而沒有“思考不懂的問題要向老師提問”“上課要認真聽講”“多閱讀”等提升成績的根本原因.
所以,如果你真的想提高孩子的學習動力,對孩子說“期末考高分就給你獎勵”還不如說“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”.
這也意味著,獎勵孩子學習后的結果,不如獎勵他們的投入.另外,獎勵的目標參考應該是越具體越好.
讓孩子參與獎勵
對于孩子們來說,獎勵的有效性也取決于獎勵的東西是否能滿足他們.
所以,父母在設立獎勵計劃時,不如多讓孩子參與進獎勵計劃的制定中.
到底能不能用金錢獎勵孩子?
這是一個讓許多家長疑惑的問題.首先想說的是,獎勵的形式有很多種:玩游戲的時間、一次旅行、帶朋友來家里吃飯……其實都可以作為獎勵的形式.
但是對于初中、高中以上的孩子來說,金錢的效果可能更好.
最后,幫家長們總結下獎勵在什么情況下,可以達到最強效果.如果你在期末前,將這三個條件配合起來,就不用再憂心孩子沒有動力復習啦!
旅游景點城市分割線
采用具體、物質性的獎勵品,而非只是給他們抽象的贊美而已;
采用孩子最喜歡、最在意的獎品,而非他可有可無的獎品;
和孩子事前訂立合同,并讓他們參與進來,其形式大致如下:“你如果??我就??”例如:“你如果寫完這十題數學,我就給你看電視一小時”“你如果練完這三首鋼琴曲各二十遍,我就送你一本漫畫”.
最最重要的是,
一定要兌現承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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